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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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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古典情调的同时,她握着她的扫帚站在世界角落里。

冷静的面对困境,为自己寻找一条谋生的道路。

无论活在哪一世,这都是埃洛伊斯一贯的做法,所以她并不会对命运生出半点怨恨。

过去已经湮灭成烟,未来的一切都可以由自己创造,她没退缩过。

埃洛伊斯回过神,侍者正在询问她,要吃点儿什么。

“有什么推荐的吗?”

埃洛伊斯听着侍者说话,又把目光落在隔壁桌那中年女人的身上。

像是教堂里的嬷嬷,穿着黑色袍子,胸口有一串银质十字架,脸上还戴着眼镜,正在吃豆子汤。

埃洛伊斯回过头,说道:“我要两片黄油面包,半只烤仔鸡,番茄蔬菜浓汤,还要一壶柠檬水。”

侍者写下账单,有些忍不住提醒:“这些菜您可能会吃不完哦。”

埃洛伊斯摇头:“待会儿麻烦帮我拿一张油纸,打包仔鸡。”

她吃肉,怎么可能不带上家里的人。

大约二十分钟后,埃洛伊斯面前的桌面上,就摆满了错落的餐盘,刀叉,勺子,水壶与套杯。

鲜嫩多汁的仔鸡上浮着一层诱人油光,面包散发焦香,有绿色蔬菜碎的番茄浓汤还在铁盅里沸腾。

平时在家里,用的是木勺,吃的也是木盘,木材做的餐具最为便宜。

但经过夏天的干燥之后,就容易开裂出细纹,又在冬季用冷水洗刷,用不了多久就会损坏。

再好点,也就是陶盘和玻璃,凑不成对儿,还害怕碎了。

但即使是没有名号的小餐厅,用的也是成套的白瓷餐具,银质刀叉,金属托盘。

她缓慢的进食,叉子轻轻一碰,烤鸡的皮便破开,鲜香的汁水顺着淌出来,肉香四溢。

鸡肉,在这个时代是一种稍微奢侈的肉食。

一道简单的烤鸡,在利兹酒店不远处,近期颇有名气的雪榈饭店里,足足得花上一两块钱。

埃洛伊斯在这里点的仔鸡,也就是半大的公鸡,半只价格为二角五分,她吃了一只腿儿就作罢。

又尝一口番茄浓汤,这汤是用罐头做的,口感沙沙,用烤焦的面包片儿蘸着汤汁吃,浓郁的番茄味儿充斥舌尖。

闭上眼,仿佛就能看见黑色土地的田园上,夏日清晨,果挂露水的画面。

她今日奔波的劳碌,身上的寒气,都被这一口美味给抚平了,胃里暖和了,就连额头也溢出一层薄汗。

最后,再品一口添加了糖浆的柠檬水,酸甜清冽,能压掉嘴里的味道。

吃过饭,埃洛伊斯结账,总计花费不到五角钱,她拎着打包好的仔鸡走出小餐馆,朝家里走去。

因为去裁缝店做杂工的事儿还不完全确定,她当晚并没有告诉舅妈和露易丝,只是说,寄卖的东西很畅销,这活儿可以接着干。

又说,得了足足十块钱,她想着,把酒店的工作辞掉,专职在家里做这个。

特莉和露易丝自然是高兴的,埃洛伊斯有出息,她们也能跟着沾些光彩。

第二天白日里,三人乘坐轨车通勤上班。

埃洛伊斯抵达了酒店,换完衣裳,先去找了一趟艾米。

得知埃洛伊斯要辞职,专做一个裁缝,艾米一时还有些落寞。

“你走了,我工作就没有伴儿了,再说,上面隐隐传来消息,说莫里森太太即将挑选个女孩,在新年做助手,你要是在,没准儿还能争一争。”

这件事,埃洛伊斯昨夜听露易丝说过。

莫里森太太嫌年底事务多,与八楼办公室的人怨了两句,就传出这消息。

埃洛伊斯认为,她自己的综合能力并不强,只能干比较纯粹的事情,例如缝纫。

给酒店的管事太太做助手,一定要会耳听八方,眼观六路,愿意承担人情世故,还得扛得住莫里森太太的要求。

“我辞职了,你可以去呀!”

埃洛伊斯昨夜也与露易丝说过同样的话,试一试,失败了也不会怎么样。

但如果让自己讨厌的人去试了,还成功了,以后可就要被针对了,那多不合算。

听埃洛伊斯这样一说,艾米立刻跳起来。

“那个劳拉肯定会插一脚,不行,若是莫里森太太真说了要选助理,那我一定去面试!”

埃洛伊斯捂着嘴笑,只要一提到劳拉,这艾米上刀山下火海也要去踩一脚。

到晨会时,莫里森太太果然坐实了这一谣传。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从你们之中选择一个助理,圣诞节后,想争取这个机会的人,可以去我的办公室面试,但仅限那一天。”

莫里森太太又道:“我需要的,并不是偷奸耍滑的人,而是一个能帮助我干实事的,要有理性头脑。”

“如果在新年的前三个月里,这个人能干好助理的工作,我可以向经理请求,将她的薪水提高至会计员的标准。”

众人听了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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