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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巧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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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振华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道:“你也少点欺负他吧,每次回来你都把人气发疯。”

“他哪天不发疯?和我没关系啊。”凌云手一挥,“陈今,走了。”

卫振华看着她们开车离开,摇头叹气。

“你和你们大院的人关系都不错吧?”

“一起挨揍长大的,感情是要好一点。高中毕业后联系得就比较少了,大家走的路子不一样。”凌云停下道:“你带的这个早餐味道不错。在你家附近买的吧。”

“是,隔壁邻居推荐的,明天早上你还可以再去吃一次。”

“隔壁邻居,就是上次给你送蛋糕那个?”

“对,就是之前你见过的邻居。”

“谢大美人比你邻居长得还好看。”

陈今开玩笑道:“你可别骗我啊,待会我去了看到的不是......”

“那不会,谢大美人是我们大院里公认的。”凌云道:“就是脾气不太好,动不动就甩脸色。长大了,我又不好意思揍他,不然他一个大男人多丢脸。”

陈今感慨道:“以前看你在学校那么守规矩,嗯,看来也挺能折腾的。”

所以说,有些人能失联四年再重逢依然还能做朋友不是没有道理的。谁少年时不也挺会折腾?

“没办法,在大院里闹腾最多回家被骂几句,要是在学校里闹腾被喊家长了,回去是要挨揍的。”凌云比划了下,“我爸揍人的棍子那么大一根,我和我哥没少被揍。”

为了比比谁以前最能闹事,陈今都把自己在桥西村干的那些糗事给爆了出来,惹得凌云啧啧称奇,“还是你心黑啊,不过我们大院也没那个条件,不然的话也不是没人干。”

她小的时候,大院里就已经是各家有独卫了,大院里也不可能有猪圈存在。

她就说,陈今不是一般人。

凌云被陈今带着,看着她烫头发,自己就坐在旁边一起唠嗑,天南海北的都能聊上,除了各自的工作。凌云的工作有些不能往外说,就干脆什么都不说。陈今是觉得自己学生都是糟心事最印象深刻,说出来就是让自己再糟心一回,所以也不想说。

中午去了陈今之前发现的好吃的饭店吃饭,也在中山路上,一路走过去,光是东城区的好吃的店,陈今都能数出一个巴掌来。

凌云感慨道:“我好像是个假的榕市人。”

陈今道:“我也常常有这样的想法,以前真的没发现榕市这么多好玩好吃的地方。”

下午,凌云跟着陈今去体验了一把美容项目,觉得挺奇妙的,想和陈今说说话,一转头,陈今已经躺着睡着了,期间服务员进进出出地帮忙按摩、涂这个抹那个,陈今都睡得像猪一样。

过去聚春园的路上,“你可真能睡啊,做三个小时美容你睡两个半小时......”凌云说着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可能是心理作用,她刚刚竟然觉得皮肤好了不少。

别说,跟陈今出来体验一次,还是觉得很有意思的,总比又是和大院的那几个侃大山来得新鲜。

陈今也觉得新鲜,凌云周五给她打电话和她约见面的时候,两人想半天都不知道去哪,去森林公园?陈今不想去。凌云自己想半天都想不出一个地方来。哦,也不对,她想到了市三中。

最后是陈今做的决定,问她要不要去感受下她的“小富婆日常”。

可惜了,她是体验不到凌云的“凌云日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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