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41章 千金归家 十一 二合一 (第6/16页)

加入书签

她伸手捂住了胸口,眼神严厉地看向大雨:“大哥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你为何早不说?”

大雨低着头跪了下去:“小的不敢说。毕竟……秋月姑娘的身份不合适……”

看他眼神闪躲,楚云梨厉声道:“说实话。你明明知道大哥走了之后爹对他的子嗣肯定会格外在意,甚至在意到不在乎孩子生母的身份,却如今才来禀告……依我看,这女人腹中孩子根本就不是大哥的,是也不是?”

大雨始终低着头:“秋月姑娘确实伺候过主子。小的敢对天发誓,如有半句虚言,全家都不得好死。”:,,.

她已经接受了羽毛做自己的儿媳,可不愿要这个寡妇。一把年纪,看着娇娇弱弱的。她这个婆婆都不敢对她太大声。

这娶回去的哪儿是儿媳,分明是个祖宗嘛。

“如兰,我们还忙着收拾东西,你要是说完了,就赶紧回去吧!对了,听说你在帮工,客栈里应该很忙,你别耽搁太久,免得被东家训斥!”罗母下了逐客令:“我们这忙忙乱乱的,也不是待客的时候,以后你回了村里,咱们再细聊。”

曹如兰听出了她的话中之意,面色霎时苍白下来,没多久就眼泪汪汪,似乎随时会哭出来。罗大江看不得她如此委屈:“娘,如兰只是跟我说几句话。”

罗母听到儿子护着她,气了个倒仰,愈发觉得不能让这女人入门。否则,儿子的心早晚被她诓了去。

“咱们只是同乡,有什么好说的?”罗母仰了仰下巴,指着另一间厢房门口的羽毛:“那才是你媳妇。”

罗大江歉然地看了一眼羽毛:“娘,那是丫鬟。”

罗母一愣。

羽毛是丫鬟,还得带回乡下。岂不是说儿子还得娶个媳妇?合着他想妻妾双全?

怎么不美死他呢?

罗母气急,真的想将手里的扫帚丢过去。

罗父察觉到院子里气氛不对,也在门口听了一耳朵,刚好听到了儿子最后一句话。他顿时皱起了眉。

说起来呢,羽毛有身契,确实是个丫鬟不假。也就是他们家门楣低,才想着把人聘回去做儿媳。罗父的想法比较实惠,羽毛年轻貌美,应该能卖个好价钱。他立刻道:“想回就回吧。”

他看向一脸不赞同的妻子:“如兰是同乡,咱们在百多里外遇见,本身就挺有缘的。能帮就帮一把。”

于是,罗家几人带着羽毛和曹如兰母子踏上了回乡的路。

楚云梨听说了这件事后,忍不住一笑,低声吩咐了管事几句。

论起来,借回村里的那些银子可都是于府的,怎么都不可能是罗大江的吧?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楚云梨让人去讨债,本也正常。

要是让罗家占了这个便宜,就算她愿意,于新兰也绝对不肯。

*

罗家人离开之后,于父总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些,唯一让他堵心的就是那胡临安三天两头的来,经常都撞着饭点。

本就是旧友之子,人家又没说要占女儿便宜。他不高兴也只能忍着,还不好把人撵出去,只得将其留下一起用饭。

再坐在一起,难免就会说话,于父听他谈吐,愈发替老友欣慰。

这一日,胡临安又将于父哄得眉开眼笑,趁着于父过去吩咐管事之际,他悄悄冲着楚云梨眨了眨眼睛。

楚云梨瞪他一眼:“你收敛些。”

胡临安一脸无辜:“我要是不哄,他什么时候能答应将你嫁给我?”

其实很快的。

于父想让女儿生下孩子接手于家生意……且不说于新兰已经不年轻。他年纪渐大,这孩子还是要亲自教养长大,他才能真的放心。

比如这两日,于父已经悄悄在请媒人帮着说亲。自家不缺银钱,他要求不高,希望那人长得好,会哄人,还得聪明。

前两者比较好找,但最后那条件……聪明人也不能答应来入赘呀。

再说,真找一个聪慧之人,不是知根知底,于父能放心才怪。

所以,媒人觉得这分好处棘手的很。于父在听完了媒人的话后,也知道这人不好找。

两人低声说了几句,于父回头就看到靠在一起的两个头。他轻咳了一声。

那边二人立刻分开,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于父看在眼中,不知怎地,心里反而更憋了。

送走了胡临安,天色已经不早,于父看了看外面马车,道:“新兰,今儿就到这,咱们先回去。”

父女俩难得早回家,都想回去多歇会儿,结果呢,刚坐下不久,就有人来禀告,说外头有一个大腹便便的女子找上门。

彼时于父已经昏昏欲睡,管事不忍打扰,便先报到了楚云梨这里来。

“要生了?”楚云梨心中狐疑,之前没这事啊!难道她的到来还多出来一个女人?

管事颔首:“看那样子,应该用不了多久就要临盆。”

“把人请进来。”楚云梨裹上披风,直接去了外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