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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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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她好喜欢,可惜上辈子怀七对她忠心耿耿,如何都甘之如饴,根本没机会尝试强/迫。

好不容易有次机会,反正都是她的人,陪她玩玩又如何。

陶锦心情愉悦回了寝宫,慢悠悠等待她的'礼物'。

这是她第二次重生。

十几年前,陶锦穿到这个王朝,成了一个尚在襁褓的奶娃娃。

她懵了良久,又花了几年才认清,她穿成一本书里的边缘人物。

一位身娇体弱,但是自幼锦衣玉食供养着的郡主,碍于打娘胎带来的病,她会死在十七岁那年的冬日。

除了有个早死的命,陶锦对这个咸鱼剧本十分满意,毕竟人生不能十全十美。

什么都不用操心,只需要美滋滋享受这些年就好。

京中乱套她睡觉,京中着火她听曲儿,京中换主前......她想谈恋爱了。

陶锦扫过府上这群平均身高一八五,一个个窄腰长腿有腹肌的酷哥暗卫们,终于忍不住了。

生活枯燥无味,忠犬造福人类。

陶锦上辈子就是重度忠犬控,抱着不谈白不谈心态,面对现有的良好资源,自然开启攻略模式。

她敲了敲桌面,看着身前出现的几个黑衣帅哥,满意地笑了笑。

有种ktv点男模的错觉,但是暗卫们可比模子哥身材好多了,都是实打实练出的腹肌和武功,一打十绰绰有余。

攻略暗卫很简单,和攻略一只看家护院的犬畜差不多,给两块肉尾巴便摇的欢快。

话虽说的难听,可事实就是这样,从陶锦选了他们开始,生死便都只为她一人,这就是暗卫的命。

但基于从前看过的小说,陶锦还是在他们受伤时随口关心几句,伤势凶险便叫便叫药房送金疮药,必要时掉两滴眼泪,非要看酷哥上药。

看着一个个身材好的酷哥羞红耳根,她便分外心动。奈何她这具身体还未及笄,只能过过眼瘾。

暗卫命贱如草履,动辄打杀是常事,很难碰上她这么大方温柔的主子。

见他们望向自己的目光带上那份不会变的忠诚时,陶锦也结束了这场没什么成就感的攻略游戏。

忠心的暗卫,男人最好的医美。

挑选时也是按照她的审美选的,光是看着都赏心悦目,谁会不喜欢呢。

反正陶锦挺喜欢的。

好不容易等到及笄,正逢春日,青州风景秀美,郊外还有一处前朝行宫,是难得的避暑赏景圣地。

古代没什么乐子,游山玩水勉强算一项,只是看着府外的一溜马车与侍卫队,陶锦忍不住开口,“不过出游两月而已,何须带这么多人。”

贴身侍女小云一边收拾衣物,一边摇头认真道:“小姐,这哪里多,如今的世道乱,王爷是担心小姐。”

世道虽乱,但对于读过全文的陶锦来说,青州是难得的僻静地,天高皇帝远,文中战火不会烧到这里。

也就是说,她可以尽情摆烂到死。

想想都爽。

陶锦回想着为数不多的原书记忆,只听身后诶呀一声,转头便看见小云手中捧着一卷书,臊的满面羞红。

“小、小姐,奴没有看清。”见主子瞧来,小云连忙合上书,说话都磕巴了。

陶锦扫过书名,心中了然,只是本春/宫而已,还不是很刺激那种。

“看见也无事,把那几本都带上吧。”她随口道。

躺平的日子也有些枯燥,陶锦这两年看遍了青州的春宫与风月册,古代的奇/淫/巧具并不逊色现代,甚至别有一番古韵新意,只是她还没机会试验一下。

*

翌日清晨,陶锦懒洋洋推开门,发现小云正和一个男人交谈。

见主子过来,小云立刻小跑回来:“小姐,萧侍卫说路途遥远,要走五六日呢。”

听到这话,陶锦目光扫到马车旁的萧束身上。他年岁大概三十左右,据说少时是府上最厉害的暗卫,后来由暗转明,如今府上的暗卫几乎都是他训出来的,包括她那几个。

此次出游,便由萧束护送。

前两年陶锦挑暗卫时,萧束对她只看身材长相的选法一言难尽,表情复杂地看了她好几眼,最终什么都没说,沉默着把人给送了过来。

其实萧束长得也不错,容貌俊朗,气质冷硬,算是她喜欢的那款,更是她爹身前器重的红人。

老王爷前两日还想让萧束随行行宫,贴身保护,陶锦连忙拒绝,她要是忍不住把萧束搞了,她爹怕会气死。

最重要的是,她记得原文里曾有几句关于萧束与主角的描写,虽然很短,可仍算是一个过渡人物。

要想安心苟到死,就不要试图与原文任何人物扯上关系。陶锦深谙这个道理,她这十几年里从未去试图改变过剧情。

收回思绪,陶锦钻进马车里,靠在软垫上吃着茶点,看着闲书,累了便要小云给她读,日子悠哉不已。

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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