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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狗仔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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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提起他的笔名,那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br>桌苇!</br>这位可是被称为华夏“第一狗仔”,内娱爆料王,明星公敌,乐子人之神。</br>现在才03年初,这位应该还没出名。</br>张远回忆了一下,桌苇真正成名,是在加入一家名为《明星Bigstar》的娱乐周刊后,并且在03年八月,拍到了刘晓庆出狱的一手照片。</br>这会儿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br>张远思考一番,抛开道德不谈……毕竟若要谈道德,这世上九成九的能人都有瑕疵。</br>桌苇的能力的确强悍,称得上天赋异禀。</br>前提是,打探私生活算是一种能力。</br>在影视圈混,这种人宜交不宜罪,况且他这能力,说不准哪天自己就能派上用处。</br>张远抬起手来,桌苇赶紧一闭眼。</br>可他想象中的巴掌或者拳头并未落在,而是有一只大手轻轻落在了他的肩膀上。</br>“兄弟,你这照片拍的不赖呀。”</br>桌苇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张灿烂的笑脸。</br>可这张脸,总让他觉得有点后脊发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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