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色:字体:[很小标准很大]

第567章 调解庭,这法官路子太野了! (第1/2页)

加入书签

林默:“去世了吗?”</br>夏灵摇摇头:“也没去世,就是联系不上了。”</br>“魏音也找不到?”</br>“找不到,说是没有网络活动痕迹,就找不出来。”</br>林默神色一凝,网络时代竟然没有网络活动痕迹?</br>确实很反常,但是越反常的情况就越说明马光,冯黄他们动的手脚越越多。</br>“有证据能证明他们曾经在未来制造公司任职过吗?”</br>找不到本人也没事,实验数据,体检数据都是真的,只需要找到能证明这些人身份信息就行了。</br>夏灵眨了眨眼睛,立马联系了魏音。</br>不出10分钟,一份新的数据表格发到了电脑上。</br>上面记录了一整个未来系制造厂从开厂以来所有员工的信息。</br>其中在机密实验数据报告中出场的人员名字,在这份表格中已经标红了出来。</br>林默看完后说道:“我需要他们公开的数据,盗窃而来数据在合法性的问题上,会给对手可乘之机。”</br>这种人员证据,与血淋淋的机密文件不同。</br>血淋淋的机密文件虽然是的盗窃的,但却是事实,只要在法庭上拿出来,甭管合不合法,都会受到重视。</br>就算法官觉得其来路不正,不具法律效应,也要考虑民意。</br>而且将这些证据交给警方也是一样的效果,只不过不是林默亲自动手而已。</br>但是人员内部信息这种机密文件,就涉及商业窃取了。</br>但凡对方律师聪明一点,都能在这里做文章。</br>如果人员证据失效,那证据链就缺失连不成一条线,局面会陷入被动的。</br>夏灵点点头再一次联系了魏音说明情况。</br>很快,又一份文件发了过来。</br>是8年前未来制造公司第一批员工名单的名字和照片。</br>机密文件中一些人就在这批员工当中。</br>有了这个,只要机密文件中的一个人对应上了,那证据链就全活起来了。</br>“那就准备的差不多了。”林默收起文件,然后看向夏灵:“想陪我打新法院的第一场官司不。”</br>“想!”夏灵咧着大嘴兴奋举手。</br>“可是你还有工作呢。”林默有些可惜的说道。</br>“喔....”夏灵放下手有些沮丧:“我会好好完成任务的。”</br>而下一刻林默笑道:“也就一天,不耽误的。”</br>“诶?”夏灵猛然抬头,笑容逐渐盛开,兴奋的朝着林默冲抱了过去:“好耶!”</br>撞的林默胸口直疼:“咳咳,好了好了。”</br>夏灵一直以来都是福将,新法院的第一战,必须得带上福将讨个好兆头。</br>商量好后,林默起身朝着门外走去,站在走廊上遥望。</br>楼下热闹非凡,除了忙碌的律师和人群外,还有许多带着长枪短炮的记者正在到处采访。</br>工厂区的情况也在网络上传开了。</br>除了讨论恶劣的劳工环境以外,讨论度最高一点就是林默的顺和律所。</br>大家不明为什么林默要在工厂区设立一家律所,还全都是律所的主力。</br>严固这位与林默有着很深交际的红圈所创始人,最近在参加某个法学学术探讨会议。</br>有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也询问了这个问题。</br>“严律师,您是林律师圈内少有的朋友之一,您认为林律师去工厂区创办分所的理由是什么呢?是不是想要避开激烈的城区律所竞争呢?”</br>严固想了想说到:“网上的数据也都说明了,工厂区目前就林律师这一家律所,如果从商业角度上来看,林律师是想要开拓这一片蓝海。</br>但工厂区之所以没有律所,是因为这里原本是一片死海!</br>在死海开设律所就是纯亏本的行为。</br>所以我认为,林律师根本不是去开辟什么新的商业机会的,而是去普法,公益性帮助工厂区居民维权的。</br>林律师是为了天下正义而去的,他的思想高度已经秒杀了我们这些掉进钱眼里的律师。”</br>记者:“有没有一种可能,林律师是为了博一个更大的名气去的呢?毕竟他这次放出的短片就极具争议性和社会热点。”</br>听到这里,严固的脸上就产生了怒意:</br>“更大的名气?难道你们这些记者不了解林默吗?全天下有如此多的轻松就能获得名气的案子,他凭什么要去工厂区处理这些又累又麻烦,又没有回报的案子?</br>而且你们不知道这次林律师带上他律所全部的主力?</br>想起这个我就替红圈所的律师们羞愧!</br>工厂区的劳务纠纷问题谁都看得见,偏偏就他林默付出了行动。</br>他付出了行动后,你们这些不知道谁雇佣来的无良记者就开始说他林默是为了名气去的。</br>既然这么有名气,包括我在内的那么多红圈所的律师怎么不去?</br>还有林律师放出来的短片。</br>恶劣工作环境导致工人患上白血病,多么令人心痛的话题,凭什么你们认为林律师是为了引流?</br>我看你是你们这些大脑发育不全的记者没有流量到癫狂了,看谁都是为了流量而活是吧!</br>你们就不能去曝光一下恶劣的用工环境?!”</br>严固直接把记者给喷自闭了。</br>这一段画面也在网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